关于印发《仰恩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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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仰恩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仰恩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仰大办字〔2012〕1号
各院(系、教研部)、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现将《仰恩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仰恩大学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仰恩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师生的联系,及时倾听师生员工的呼声,解决广大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日工作实行校领导轮流接待,每周由一位校领导担任接待工作,列入学校每周周历的工作安排。
第三条 学校当周值班校领导为本周接待日接访领导,负责接待来访的师生员工。若值班校领导有要事不能负责接待,则安排其他校领导负责当日的接待工作。
第四条 校领导接待日接访的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第五条 校领导接待日定为每周三(节假日除外)下午3:00—5:00,地点在第一教学区南洋楼一楼学生会办公室。
第六条 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均属校领导接访内容。也可将意见和建议发至校长信箱:huxiaozhang001@126.com。
第七条 为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正常秩序,就同一问题、同一时间来访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八条 接待日校领导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和解决的即当面予以答复、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即向来访者解释;涉及其他校领导分管的工作,要做好记录(有书面材料可作附件),交由学校办公室转至分管校领导处理。
第九条 学校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日校领导接待的协调、来访者反映情况的督办以及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校领导做好师生员工的接访工作。
第十条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接待日校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工作,须在学校办公室协调、督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将办理结果送校领导审阅后,由学校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至来访人。
第十一条 本制度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校领导接待日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来 访 人
性别
年龄
本人身份
( )学生 ( )教师 ( )职工 ( )离退休人员
单位或住址
联系方式
访谈内容:
(如有书面材料作为附件)
接待日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处理结果:
主要领导意见:
悟空- 烟雨游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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